cid协议改进建议



  • 总结一年来cid协议的经验,借此次协议数据格式升级,建议对cid做以下调整:

    1. cid仅仅是为了人类识别为地址建立的别名,主要用于用户界面。在程序交互中以FCH地址为身份名称(不能以公钥为身份名称,因为基于安全原因,有些地址不愿意暴露公钥,比如被授权主控身份的地址)。

    2.如非必要,不再将未注册cid的地址排除在社区活动之外。即,任何人可以用fch地址参与社会活动,不被歧视。这个问题在贡献评估中已经遇到,有些贡献者的贡献很重要,但没有cid。

    3.取消“邀请人”字段,直接用该地址收到的第一笔fch的发送者(第一个输入)为邀请人。这样可以减少用户填写邀请人的麻烦。在推广中,推广人也能很容易、很乐意向新人发送fch,成为其邀请人。也解决了新人第一笔fch来源问题。

    4.删除“标签”字段。一个人的公开标签需要动态积累形成,cid信息则不适合经常改动。去年的试验中,cid信息中的标签,几乎没有起到作用。所以,建议把“标签”字段取消,后续在评价系统中考虑“标签”体系。

    5.“详情”或“homepage”字段改名为“url”字段,给出本cid希望他人进入资源地址。

    6.过渡方案:从分隔符模式向json模式过渡是个比较麻烦的问题,建议:

    1)以过去某个区块高度为界(比如昨天某个高度,防止抢注),之前注册的旧版cid仍然可用。
    
    2)新注册cid的入口改为新版数据格式。
    
    3)在未来某个区块高度(比如所有注册入口都改为新格式两个月后)各应用不再支持旧版cid。
    
    4)两个区块高度之间这段时间,引导用户用新格式重新注册CID。


  • @昌用 建议增加“头像”字段(非必填字段),以便应用端提供更好的展示效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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